关于开展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9-09-28
园区各相关企业:
经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四部门商议,现决定组织开展我园区200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认定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集中受理时间
2009年第二批截止受理时间为10月28日。
二、申报条件
2008年1月1日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(不含深圳)注册的居民企业(现在注册地在天河区的企业),且符合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字〔2008〕172号,以下称《认定办法》)第十条有关规定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材料内容
1.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;
2.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;
3.经具有资质并符合《工作指引》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(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)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(参考格式见中国注协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》,至少提供一份原件);
4. 06、07、08年的年度的审计报告;
5.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,包括知识产权证书、全球五年以上独占许可协议及备案批复,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,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,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,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;
6.企业职工人数、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(参考格式见附件1);
7.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公章的2006至200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。(09年新增加)
8、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介绍(2000字以内)。(09年新增加)
(二)编制要求
1.申报材料(申请书与附件)合订成册。
2.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,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。
3.材料装订顺序为:
(1)总目录;
(2)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;
(3)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;
(4)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、年度财务报表和专项审计报告;
(5)其他证明材料。对照《认定办法》第十条规定的6项认定条件,逐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。
四、报送要求:
纸质材料报送:一式四份交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处
申报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,同时提供纸质材料。
网上材料报送:企业登录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(网址:www.innocom.gov.cn),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。网上申报工作分为下载填报工具、获取注册文件、单机填写、提交数据、打印申请书等步骤。
附件:1. 人员说明参考格式
2. 申报材料完整性审核内容
地址:天河区高普路1039号302 室(坐224路车到总站)
区业园服务点:科韵路禾田大厦一楼(每周一一天)
天河北服务点:天河北886号一楼(每周四一天)
联系人:王书华(手机:13924192328) 陈贤明(手机:13688854661)
电话:87071103 87071692
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处
2009年9月28日